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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業額及自結損益資訊:每月十日前申報上月份營業額資料。自願公 告各項產品業務營收統計表者,應於每月二十日前申報上月份資料, 並持續公告至當年度結束止。另自願公開自結損益資訊者,應於公開 當日申報相關資訊,並持續公告至當年度結束止,且持續公告資訊應 於當月(季)結束後之次月底前申報(年度自結損益資訊得延至當年 度結束後45日內申報)。自結損益資訊應包含截至當月(季)之自結 「營業損益」及「稅前損益」二項目,各季自結稅前損益累計金額與 會計師查核(核閱)數差異達百分之十且金額逾伍仟萬元者,應於各 季財務報告公告期限後二個營業日內申報差異原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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